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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葡萄酒通过国家A级认证

(2008-06-11 08:52:38) 阅读数:117

    2008年6月5日,茅台葡萄酒公司在河北昌黎举行茅台葡萄酒通过“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发布会。据介绍,此次实行的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分为5个方面:葡萄酒原料质量、生产条件、工艺过程与卫生安全、营养、农药残留等卫生指标。

    与普通国家标准相比,它要求更严格,A级葡萄酒采用的必须是葡萄主产区的优秀葡萄品种的新鲜葡萄,每亩产量限制在1000公斤以内,葡萄潜在酒度不低于11度,限量使用合成性除草剂、杀虫剂或肥料等。如规定二氧化硫使用量不得超过150mg/L,而普通的国家标准只要求不得超过200mg/L。

     2002年7月30日,在河北昌黎县,贵州茅台酒厂昌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茅台解百纳干红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将是全面提升茅台葡萄酒整体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开始。建立严格完善的产品标准和A级认定体系,也是葡萄酒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这不仅可以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优质葡萄酒,同时也为生产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的有效途径。通过A级产品认证,茅台干红葡萄酒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将进一步更加完善,茅台干红葡萄酒将以优良的品质走进千家万户。

(来自:中国食品产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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