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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需索药品身份证

(2008-07-02 16:57:07) 阅读数:51

  买药也需索要药品“身份证”?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市民到药店买药,药店必须提供包括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的详细销售凭证。药店对所销售药品的上述信息也要留存备份,为追溯、查证、处理药品质量问题提供重要线索。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沪上大多数药店会随药给市民一张销售凭证。在销售处方药的时候,药店药师为谨慎起见,还会详细记录消费者购处方药的详细信息,包括购买者的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卖药的药师名字、药品名字等。南京西路上一家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仔细登记后,一旦药品出现问题都可以立即追溯到厂商或者具体的销售人员,查明问题症结。

  不过,对于这张小小的销售凭证,大多数市民却并不在乎。记者在静安寺雷允上药城看到,在近一个小时中有十几位市民买药。有的市民拿到销售凭证后,看都不看一眼,便随手扔进垃圾桶里;有的市民买药时“大方”地对营业员说,不用给凭证了。至于销售凭证上记录什么内容,超过九成的市民都说不知道。

  据悉,近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市药监局提醒,药店、药师已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规避风险,消费者也应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个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自:中国食品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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