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有了说法。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其他葡萄酒企业的产品不能再出现“解百纳”字样。
2001年5月8日,张裕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并于次年获得注册证书。但这一行动遭到了以威龙为代表企业的反对,从而引发了一场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争议,这也被业界称为“中国葡萄酒第一案”。
威龙等企业反对的主要理由是:“解百纳”是一个葡萄品种,已经是通用名称,不能被单个企业注册。而在6年的争议期间,市场上各种各样的解百纳出现了不下30种,十多元一瓶的产品随处可见。
一位商标评审专家表示,张裕在70年前就注册了“解百纳”商标。而葡萄品种名录也无解百纳这个品种。
| 2-甲基丁酸苯乙酯 (11-22) |
|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11-22) |
| 2-甲基丁酸己酯 (11-22) |
|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醇酯 (11-22) |
| 2-甲基丁酸乙酯 (11-22) |
| 2-甲基丁酸甲酯 (11-22) |
| 异丁酸氢化肉桂酯 (11-22) |
| 异丁酸桂酯 (11-22) |
| 异丁酸苯乙酯 (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