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式:
理化性质: 微黄至土黄色粉末,有微臭,在水中形成均匀水溶液。水溶胶呈酸性,在乙醇中几乎不溶。
来源与制法: 取硒粉用浓硝酸溶解后,与卡拉胶溶液反应,精制而成。
毒理学依据:
①LD50:大鼠口服0.575 g/kg(bw)(雌性),0.703 g/kg(bw)(雄性);小鼠口服0.818 g/kg(bw)(雌性),0.934 g/kg(bw)(雄性)。
②蓄积毒性试验:无明显蓄积毒性作用。
③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均未见致突变作用。
④亚慢性毒性试验:除高剂量(420 mg/kg)组动物有体重增长受限,部分动物肝脏呈肝硬化变化外,其余各组的生化指标等检验均未见明显异常。其无作用量为12.5 mg/kg。按安全系数100计算,ADI为0.125 mg/kg(bw)[相当于Se,1.5µg/kg(bw)]。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GB送审稿,1992)
硒含量/% 0.8~1.2
有机硒率/% ≥ 90
干燥失重/% ≤ 8
灼烧残渣/% 23~28
重金属(以Pb计)/% ≤ 0.001
镉/% ≤ 0.00005
汞/% ≤ 0.00005
砷(以As计)/% ≤ 0.0003
用途与注意事项: 硒强化剂。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规定:以硒计,用于饮液,30µg/10mL;用于片、粒和胶囊,为20µg/片、粒、胶囊。作为营养强化剂硒源,必须在省级有关部门指导下使用。硒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主要与机体的抗氧化作用等有关。我国每日膳食中硒供给量标准为:儿童1~3岁,20µg,3~6岁,40µg;7~12岁的儿童和其他人均为50µg。应特别注意的是,过量摄入可引起中毒。通常,有机硒化物的毒性比无机硒化物低,且有更好的生物可利用性和生理增益作用。 |